金林区“三规范”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本站时间:2020-06-17   

金林区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把对自我要求不严、为政不廉、品行不端的人挡在“关外”,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今年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开展廉政审查76人次。

规范事项时限。在严明审查纪律中,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回复等作了明确规定,对承办人员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廉政审查中隐瞒、弄虚作假,造成鉴定结论失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规范审批程序。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审理室等相关科室围绕各自职能,就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情况、立案审查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实现全方位无死角把关。在综合审核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最终签署廉政意见。

规范留存备查。实行台账化管理,廉政回复意见全部留存备查,将审核中发现的负面问题和相关说明材料一并装档,做到问题事实清楚,反馈客观准确,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