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岔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来源:南岔县委办公室时间:2024-02-05   

2月5日,中国共产党南岔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张巍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巍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保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焦点不移,勇担当、敢作为、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南岔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县领导段红波、乔洪生、杨虎岗、公证、丁继亮、孙召军出席会议,南岔林业局公司领导赵中军及县副处级领导参加会议。王剑主持会议,并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忠诚履职尽责 敢于善于斗争 在新征程上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岔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南岔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张巍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入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中央纪委全会报告就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提出8方面具体任务,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书”“路线图”。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体会议和十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体会议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今年全省、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张巍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张巍强调,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管党治党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具体要做到“五个深刻理解”:一要深刻理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判断。要始终坚持刮骨疗毒不松懈、祛疴除弊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二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宝贵经验。要在管党治党实践中长期坚持、自觉运用,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努力在革故鼎新中不断为党的建设注入生机活力。三要深刻理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部署。要主动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要求、检查自己,不断荡涤思想灰尘、纠正行为偏差,以坚强党性和高尚品格,在管党治党中发挥好“头雁效应”。四要深刻理解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为有力的举措,推动管党治党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五要深刻理解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落实更高标准、突出从严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张巍强调,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强化政治监督不懈怠,坚定“两个维护”不动摇。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龙江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以及市委“一区、两地、三城”建设任务中找准南岔定位,聚焦重点领域权力运行跟进监督,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创新监督。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树立旗帜鲜明的用人导向,把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六种鲜明特质的“四有”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反腐高压持续施,惩贪治腐手不软。要深化改革攻坚克难,阻断腐败滋生土壤。要把作风建设常抓常新,八项规定牢记心间。要把纪律建设严字当头,严明基调贯穿始终。要把廉洁文化浸润心田,崇廉尚洁蔚然成风。要把政治生态净化无死角,山清水秀正气扬。

张巍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汇聚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强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保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焦点不移,勇担当、敢作为、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南岔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县纪委委员、县监委委员、各镇党委、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县直有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