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领导检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来源:本站时间:2020-03-17   

3月1516,丰林县委书记张继财、县长姜治富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先后深入全县部分商超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站,对《伊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7号通告》和《丰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6号公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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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财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二级响应指导意见,根据省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分类分业、有序恢复”的要求,遵照《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7号通告》规定,全县要在继续严格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有序放开服务性行业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交通经营企业,适度放开居民小区内活动管理,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开放的部分商超企业,要确认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并签订防疫承诺书,在经营期间要对经营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杀管理,要引导购物的居民群众通过手机微信扫描龙江健康码进店购物,同时引导居民群众保持一定的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正确配戴口罩。排队付款,出入有序。要对外来返乡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并在龙江健康码上登记注册为黄码,待集中隔离结束后再转为绿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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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治富强调,目前开放的各类商超企业,人员进入必须亮“龙江健康码”,商场卖场要严控人员密度,顾客要间隔1.5米以上,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餐饮行业实行即买即走营业方式,提倡线上订餐、外卖送餐,禁止堂食。要严格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恢复营业的经营单位负有管理、登记、防护、报告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员工“一人一档”做好登记,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对进入经营场所人员严格实施“测温、亮码、戴口罩”管理,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和进场人员间距,避免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场地安全卫生。各类复工复业的经营单位,防疫承诺事项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

县人大主任吴显春,县委副书记王兴伟、县委政法委书记孙刚、副县长颜承君参加了检查。